撤回權和撤回表


撤回權

消費者的撤回權

如果客戶是《德國民法典》第 13 條所指的消費者,即為主要目的既不能歸因於其商業活動也不能歸因於其獨立專業活動的目的的自然人,則有法定權利撤回,Bernd Linder 指示如下:

撤回權

撤回權

您有權在十四天內取消本合同而無需任何理由。

取消期限為自您或您指定的非承運人的第三方佔有最後一件貨物之日起十四天,或者在服務合同和數字內容交付合同的情況下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十四天內通過物理數據載體交付。為了行使您的撤銷權,您必須通知我們 Bernd Linder, Afrastr。 34, 86660 Tapfheim ,電子郵件 info@likeskaufen.eu,電話號碼: 03212-2510212 ,通過明確聲明(例如通過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發送的信函)您決定退出本合同,通知。為此,您可以使用隨附的模型提款表,但這不是強制性的。為了滿足取消期限,您只需在取消期限屆滿之前發送您行使取消權的通知即可。


退出的後果

如果您退出本合同,我們將向您支付我們從您那裡收到的所有款項,包括送貨費用(除了因選擇與我們提供的最便宜的標準送貨方式不同的送貨方式而產生的額外費用外) ),立即償還,最遲在我們收到您取消本合同的通知之日起十四天內償還。對於本次還款,我們將使用您用於原始交易的相同付款方式,除非與您另有明確約定;在任何情況下,您都不會為此還款支付任何費用。我們可以拒絕退款,直到我們收到退回的貨物或您提供證據證明您已將貨物退回,以較早者為準。您必須立即將貨物退回或移交給我們,無論如何不得遲於您通知我們取消本合同之日起十四天。如果您在十四天期限屆滿之前發送貨物,則符合最後期限。您承擔退貨的直接費用。如果貨物的任何價值損失是由於處理貨物而不是檢查貨物的性質、特性和功能所造成的,您只需支付貨物價值的任何損失。

如果您要求在取消期間開始服務,您必須向我們支付合理的金額,該金額對應於您通知我們行使權利的時間點之前已經提供的服務部分與本合同所提供服務的總範圍相比,本合同的取消。

特殊說明

以密封包裝形式交付錄音錄像製品、計算機軟件的合同,在交付後解除封條的,不適用撤銷權。

在提供服務的合同的情況下,如果企業家已經完全提供了服務並且只有在消費者明確同意並確認其知情后才開始提供服務,撤回權也將屆滿如果企業家完全履行合同,他將失去退出權。

提款單

(如果您想取消合同,請填寫此表格並發回給我們。)


在:

伯恩德·林德

阿弗拉斯特。 34

86660 塔夫海姆

電話: 03212-2510212

電子郵件:info@likeskaufen.eu

特此發出通知,(S)我/我們(*)的結論本人/我們(*)撤銷合同

購買以下商品(*) /提供以下服務(*)


訂購日期(*) / 收到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消費者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消費者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消費者簽名(僅當以書面形式通知時)


(*劃掉不適用


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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